轻度近视是指近视达到50-300度。
轻度近视的分级标准为:-3.00 D≤等效球镜<-0.50 D(近视度数大于50度,小于等于300度)。其主要表现为持续看远处物体模糊不清晰, 近处物体正常。还可能见到眼胀、眼痛、头痛等症状,更严重者会出现斜视、眼轴增长、眼底改变所致的眼突等。此外,在近视早期,常可能出现眯眼、歪头或斜眼视物、揉眼以及视疲劳等症状。
出现近视,应该注意用眼时间,劳逸结合,不在走路、吃饭、晃动的车厢内、光线暗弱或阳光直射等情况下写字、看书与使用电子产品。出现近视应及时到医院就诊,寻求医生的指导。